交通報-2003卷二-2003第六期- 聖徒生活-健康交通的生命實行(三)

健康交通的生命實行(三)

聖徒生活-與主交通的祕訣 6

經節:約壹一5~9

交通的根基 ── 神的話

  與主交通,是我們整個基督徒生活的基礎,從這裡生發出享受、喜樂、餵養、光照、悔改、認罪、奉獻、追求、服事等一切屬靈的實際。但我們要知道,與主交通有一個支柱,就是神的話。在約翰壹書一章五至九節裡,約翰提出關於神的話的三方面:第一,要讓真理活出來;第二,要讓真理住在裡面;第三,要讓神的話住在裡面。

真理(aletheia)的活出

  約翰壹書一章六節:「我們若說我們與神有交通,卻在黑暗裡行,就是說謊話,不行真理了。」真理是可行的。什麼是行真理?行真理就是真理的活出,也就是把真理活出來。但我們怎麼能夠實行真理,怎麼讓真理活出來呢?第六節「不行真理」的行是實行,希臘文是poieo。第六節「在黑暗裡行」和第七節「在光中行」的行是行走,希臘文是peripateo。Poieo意即一種能產生直接結果的行為,不僅指明一種實行,也含示一種的活出。Peripateo亦即踏遍各處自由行走,因此指日常生活的舉止為人。

  一個在光中行的人,才能是一個行真理、活出真理的人。一個實行真理的人,是一個讓真理從他身上活出來的人,他在每一件事上,無論大事、小事,重要的、不重要的,都能在光中行走,如同神在光中,就能與眾聖徒彼此有交通,神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他一切的罪。

  我們藉著活出真理,產生因著與眾聖徒甜美的交通而有的潔淨,是何等的高,何等的豐富,何等的榮耀,也是何等的有價值!

真理的內住

  約翰壹書一章八節:「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罪,便是自欺,真理就不在我們裡面了。」真理的活出,是在弟兄姊妹中間。真理的內住,則是聯於我們在主面前的認罪。

  一章九節說: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」洗淨和赦免都是在我們得救那一瞬間發生的。當我們向主呼喊:「主啊,我接受你作我的救主,求你赦免我,求你潔淨我。」我們整個人、我們所有的罪就都得著了赦免和洗淨,我們就成了一個完全潔淨的人!然而,在得救以後,我們還要藉著讓真理住在我們裡面,好維持與主有健康的交通。那麼,我們怎麼讓真理住在我們裡面?乃是藉著我們到主面前去認罪。我們要常常對主說:「主啊,求你在一切事上赦免我,因為我所做的事有太多是無神的,是沒有神的,是我自己做的。」

  一個在光中、在主面前常常認罪的人,是一個滿有真理內住的人。認罪越多,真理的說話就越豐富;真理的光越強,對罪的感覺就越強;認的罪越深,真理的體會就越深;真理的運作越自由,認罪的範圍就越廣闊。

  許多弟兄姊妹常常覺得摸不著主,缺少主的同在,對主的話厭倦,服事也覺得乏力,這是因為他們缺少真理的內住。這時候,我們要會幫助他們去認罪。他們需要常常告訴主:「主啊,我這一生不要別的,我要活出真理而行在光中,我要在光中有神,我要向神負責。我願意活在教會中,藉著和弟兄姊妹有甜美的交通得著潔淨。我也願意作一個認罪的人,因為我所是的一切和我所做的一切,都會得罪你。」藉著這樣的實行,真理才能在他們身上有多面多方的供應和運行。

  我們藉著在光中向主認罪而產生的真理的內住,是何等的實際,何等的享受,又是何等的加力!

神的話(logos)的內住

  約翰壹書一章十節說:「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,便是以神為說謊的,祂的話就不在我們裡面了。」這一節真實屬靈的意義,比我們所想像的深得多了。我們可以從許多人在屬靈上的反應來認識這一節的含意。譬如,許多屬靈光景不健康的基督徒,常常會向人表白說:「我屬靈上很好呀,我沒有什麼不好。」我們若問候他:「弟兄,你好久沒聚會了。」,他會說:「我雖然沒有聚會,可是我很快樂呀。」有時我們勸他:「弟兄啊,你在聚會中好久沒有為主說話了。」他卻說:「我雖然沒有說話,可是聚會很享受呀。」有時我們鼓勵他:「弟兄,你說話要注意一點靈呀。」他反而說:「我一直在操練靈,怎麼還叫我用靈呀?」這些反應都說出我們基督徒在生活中不僅犯肉體的罪,也可能常常犯屬靈的「罪」,卻不自覺、更不承認,這就是以神為說謊的,神的話也就不在我們裡面了。

  從神那裡說,神就是光,有光就有神;從我們這裡說,神的話住在我們裡面,這話是那是光的神的具體表現,也是神聖生命的運作。當神的話住在我們裡面,神在我們身上滿了光,神聖的生命在我們身上滿了運作,我們就不會以神為說謊的;在此,我們就會有一種認罪的生活,我們會求主在這件事上赦免,在那件事上赦免。我們會告訴主說:「主啊,在一切的事上,我是一個需要你憐憫的人。求你赦免我,求你的寶血潔淨我,求你在我身上有豐盛的憐憫。」

  我們藉著讓神的話住在我們裡面,而產生了一種認罪的生活,這是讓那實際的神在我們身上得著表白和彰顯的生活。(韜)

(2002/4 多倫多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