願祂用口與我親嘴(二)
08/05/2010
週四:讀經信息
──親嘴,說出你和主是沒有距離的,你和主是一致的,祂在你身上是實際的,祂是你可以享受和經歷的。──
雅歌一章2節,「願他用口與我親嘴,因你的愛情比酒更美。」親嘴,就是熱火焚燒。親嘴不只是我碰你的臉,你碰我的臉,更是一種在愛裡的熱火焚燒。這愛到一個地步,裡面要發狂了;這愛到一個地步,裡面是熱切的;這愛到一個地步,裡面震動了;這愛到一個地步,巴不得整個人都能為對方傾倒出來。這就是親嘴。
當一個人說,「主啊,願你用口與我親嘴」的時候,他的意思是,「主啊,過去我離你是何等的遙遠,但我今天不能再這樣。主,我願意你用你的口來與我親嘴,我願意我裡面的愛火能焚燒,我願意你裡面那愛火的焚燒也燒到我裡面來,我願意和你之間產生愛中焚燒的關係。」
親嘴,說出你和主是沒有距離的,你和主是一致的,祂在你身上是實際的,祂是你可以享受和經歷的。這時候,你這個人就完全受主的吸引,活在基督的吸引裡,就像書拉密女活在所羅門的吸引裡一樣,這個吸引叫她忘其所在。這種忘其所在,對於在戀愛中的人最明顯。真正的愛,會叫你忘其所在。
有一位頂屬靈的弟兄在快要離世時說了一句話,「主啊,我愛你,我實在真愛你,無你活著枉然失意。你是富有吸引,極其引人著迷。」他的意思就是:主,我碰見你了,我就著迷了;我遇見你了、看見你了,我就著迷了。我被你吸引到一個地步,其它一切的事我都看不見了。
但願我們也能說,主啊,願你用口與我親嘴!
參閱:《愛裡的成熟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