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人生與世人是何等的不同 ── 神已將祂的兒子啟示在我裡面(三)
「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,是當受頌讚的,祂在基督裡,曾用諸天界裡各樣屬靈的福分,祝福了我們……按著祂意願所喜悅的,預定了我們,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,歸於祂自己。」(弗一3,5) 我看見神的兒子 ── 祂是受膏者,祂就是神的旨意 神的兒子,祂不僅是神的愛子,而且是受膏者,祂就是神的旨意。受膏的意思,就是一般人所說的委任。例如總統在大法官前宣誓就職,就是受委任;受委任之後,他就可以執行他的權利。但這些委任在宇宙中都是短暫的,甚至可以說是假的。人的受膏不是永遠的,只有這一位神兒子的受膏是從創世之前到永永遠遠的,並且神只委任祂這一位。 祂是受託付的一位,祂就是神的旨意。藉著祂,我們得著諸天界裡各樣屬靈的福分(弗一3),得蒙揀選,也得著兒子的名分,好歸於神自己(弗一5),使我們成為祂,成為祂的複製,並且我們與祂合併為一(約十七21~23)。 神又叫我們在基督裡與祂一同復活,一同坐在諸天界裡(弗二6)。然後我們又一同在基督裡被創造成為祂的傑作(弗二10)。神的傑作不是數萬光年前的光,不是飛禽走獸,也不是日月山川,甚至不是神所創造的人。這些只是神的舊造。神只有一個傑作,是神的代表作。神一碰見這個傑作,祂裡面就喜樂了,就覺得滿足了。這個傑作就是我們(就是在基督裡蒙揀選、得重生、被聖別、更新、變化、模成、得榮的一班人,也就是神的新造)。我們這班人,今天在基督裡成為祂的傑作。 然後我們被創造成一個新人。我們感謝神賜給我們這樣的人生。有基督作一切,並成了我們與神與人之間的和平;並且我們是一個身體,有基督作生命,我們在其中彼此作肢體;我們也是與聖徒同國之民,是神的家,我們在其中服在神的權柄之下,也在生命中享受父神一切的豐富。我們就漸漸長成在主裡的聖殿,成為神在靈中的居所(弗二13~16,21~22)。 (摘自 我的一生,第二篇) |